根据《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校研字〔2014〕36号)以及《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校研字〔2023〕19号)等文件精神和要求,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评审机构
学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人员构成包括:
主任委员:姚宏志
成 员:严 宏 刘玉艳 汪盛玉 彭启福 张正光 王习胜 章征科 路丙辉 余在海 王 艳 陶永华 余亚斐 宣庆坤 郭 理 崔明海 单传友 孙 亮 胡桂芳 季行健
二、评审原则
对学术学位研究生,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;对专业学位研究生,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的实践成果。
三、评审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思想品德: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2.学习成绩:主要学位课程(公共必修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方向课)成绩需在80分以上(按照2022-2023学年度成绩计算)。
3.科研成果:参评科研成果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(1)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安徽师范大学为第一产权单位;
(2)论文内容与本人所学专业紧密相关;
(3)期刊论文不少于3000字,报纸(除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《中国教育报》《学习时报》《安徽日报(理论版)》之外)论文不少于1500字,会议综述、人物传记以及新闻报道等不予参评;
(4)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进入我校攻读博士(硕士)学位以来至当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受理工作开始之日止;
(5)每位申请者最多填报3篇代表性学术论文,多填不算;
(6)参评论文期刊须为知网收录期刊,且在学院评审前查验纸质刊物原件;
(7)已参评其它研究奖学金(学业奖学金除外)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。
(二)优先条件
申请者按照参评科研成果总分排名,在分值相同的情况下,按下列顺序优先排序:
1.参评论文之间的相关性;
2.主持校级以上科研项目;
3.已经出版相关学术著作(硕士生撰写不少于2万字,博士生撰写不少于5万字);
4.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、科技、文体、专业实践等各类竞赛活动获奖者;
5.身体健康、体质优异者;
6.培养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;
7.主要学位课程平均分排名较高者。
(三)否决条件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,不得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:
1.违反国家法律、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;
2.有学术不端、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研究生;
3.因私出国留学、疾病、创业等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研究生,或延期毕业的研究生;
4.学习期间,一学期之内无故离校超过两周者(含两周)。
四、分值计算
1.参评论文均按发表期刊的类别折算成分值,具体类别划分及分值标准见附件表1;
2.若参评论文符合多个类别,按最高分值计算;
3.参评论文有两个及以上作者的,第一作者分值按总分值70%计算,其他作者不计分值;本人导师为第二作者的,参评论文分值按全值计算;
4.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科研成果外,还须计算专业实践成果分值,具体级别划分及分值标准见附件表2。
五、其他
本评审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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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0日
附件:
表1:参评论文类别及分值表
类别 |
论文发表期刊 |
分值 |
A类 |
被A&HCI收录;《中国社会科学》或《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》(见校科字〔2022〕2号) |
400 |
B类 |
《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》(见校科字〔2022〕2号) |
200 |
C1类 |
被CSCD、CSSCI收录;被《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》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或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被《新华文摘》论点摘编(论点摘要不少于500字) |
80 |
C2类 |
在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《中国教育报》《学习时报》《安徽日报(理论版)》发表不少于2000字的理论文章 |
50 |
D类 |
被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或CSSCI扩展版收录 |
30 |
E1类 |
省级党校或行政学院学报、以上C2类以外的其他省级报纸(发表的不少于1500字的理论文章)、综合性或专业性学术期刊、教育部公布的本科大学或学院学报 |
15 |
E2类 |
地市级党校或行政学院学报、职业学院学报、专科学校学报、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等 |
10 |
表2:专业实践获奖级别及分值(仅限专业学位)
级别 |
获奖项目 |
分值 |
最高奖 |
次最高奖 |
其他奖 |
国家级 |
全国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等 |
40 |
20 |
10 |
省级 |
“华文杯”全国教育硕士(学科教学•思政)教学技能大赛等 |
20 |
10 |
/ |
校级 |
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等 |
10 |
5 |
/ |